本网站主要为广大考生提供指导报名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江西教育考试院(https://www.jxeea.cn/)为准。
欢迎您访问江西成人继续教育网站!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成人高考 > 考试公告 >

关于印发《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0-08-21 10:20来源:江西教育考试院 作者:江西成考 点击: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各成人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
 
  2020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成人高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全力保障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级招考委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招考办”)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2.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报名现场、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切实发挥招考委成员单位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试卷、答题卡安全管理,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实现对试(答)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重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答题卡绝对安全。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加强考生入场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高科技工具作弊。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且必须使用。
 
  二、全面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严格招生计划安排。各成人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报考人数及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按照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5.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按照《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代考和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核、现场拍照工作必须全部在县(区)招考办完成,一律不接受集体报名;设区市招考办要加大对县(区)招考办报名确认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异常报名数据(如短时间内有大量外省户籍考生在同一报名确认点确认等情况)的监管,及时核查外省户籍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本设区市报名资格审核情况。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降低收费标准和培养质量等恶性生源竞争行为。各地各成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十严禁”“30个不得”招生工作纪律。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宣传我省支持农民工学历提升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求学圆梦行动”招生政策,协助做好农民工报考,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厅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不发生舆情。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成人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8月19日
 
  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江西省公安机关填发的护照原件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原件;港澳台籍和外国籍考生持护照原件,可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报名办法
 
  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考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约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网上完善信息和网上缴费四个阶段。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报名现场人员聚集,实行考生在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的措施有序分流报名考生。
 
  所有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须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育考试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规定,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10元/人。
 
  具体报名办法按照《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执行。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约报名时间:8月25日9:00至9月4日17:00;
 
  现场确认信息时间:8月27日至9月4日,每日确认时段由各地自定;
 
  网上完善信息时间:8月30日9:00至9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30日至9月16日,每日6:00-22: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于12月初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三)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信息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设区市招考办组织,县(区)招考办具体实施。
 
  2.报名现场确认信息期间,县(区)招考办要指定专人收取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设区市招考办必须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复查面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
 
  3.严查、严管异地报考,严格审核报名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相关要求材料(见附件1)。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违规组织考生异地报考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4.规范对考生高中文化程度报名资格审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未满18周岁(截至2020年9月1日)的,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肄业)证或同等学力有关证明[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20年9月1日]。
 
  5.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求学圆梦行动”的,其报名身份资格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负责审核,并将身份资格审核合格名单抄送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资格由县(区)招考办报名点负责审核。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其中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3)。
 
  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统考科目分值。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加试。报考高中起点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12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成招与社考处、信息处。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组织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至25日(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见附件4)。
 
  (二)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考区,在当地人民政府与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任考区委员会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工信、工商、无线电管理、市场监督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2.成人高考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区根据考场的多少设立若干考点,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考点应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学校。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的,须报经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批准同意方可设立。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各设区市根据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细则组织考试。
 
  4.在考试期间,统一由省派各考区巡考组,各设区市要相应选派各考点巡考员,监督检查各考区、考点组考各环节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5.考生必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考场,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今年我省将继续在每个考场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和导入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及照片的身份证阅读器。进场时,统一对入场考生在视频监控下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违禁物品,进行身份证阅读器比对核验身份。
 
  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准考证打印于考前五天开始,由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各县(区)招考办在现场确认时要提醒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需帮助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完成准考证的打印。
 
  7.实行网上评卷科目,考生必须按答题卡及《考生考试须知》的要求,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题卷上的答案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B铅笔和中性黑色签字笔由考生自备。非网上评卷科目,考生按要求在答卷上作答。
 
  五、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及查分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专栏,凭考生号(或准考证号)自行查询。考生认为本人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21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查分手续并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查分是对考生申请查核的考试科目得分情况,从小题分、大题分到全卷分以及有无漏评、漏统进行复查,不查核评分宽严。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时间。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次于12月进行,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网上录取安排、登录网址及密码另文通知。
 
  (二)录取批次。设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3个录取批次。
 
  (三)录取机制。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招生学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各层次专业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四)分数线划定。省高招委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报考人数、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适当比例,按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求学圆梦行动”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
 
  (五)计划调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学校在不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可视生源情况对同批次同科类内专业间的计划进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不得跨层次调整计划;本科层次的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整到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所有计划变动都要按程序报批,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整。投档前,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调整专业计划。
 
  (六)投档。正式投档前,各招生学校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完成专业计划调整。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学校最终确定的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录取过程中,专业计划有变动,允许后续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招生学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对外公布征集志愿。
 
  降分投档。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招生计划仍有剩余的可适当降分投档,按一志愿、二志愿、征集志愿的顺序逐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七)录检。招生学校下载投档考生电子档案,经阅档后,上传预录取、预退档考生电子档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审核预录取条件、预退档理由,对符合录取条件、退档理由充分的予以批准。
 
  (八)办理录取手续。打印、签批《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名单》(以下简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招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寄至被录取的考生。《新生录取通知书》从2020年起省教育考试院不统一印制,由录取院校自行设计、印制。
 
  各招生学校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1〕46号)规定标准,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65元录取费。
 
  (九)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场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现场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军人,现场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就读江西省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为努力提升江西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江西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地区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批准的8个民族乡和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
 
  ⑻年满25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报名结束后,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各类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次年春季入学。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江西省2020年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和身份证到录取院校报到。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的新生,还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被免试录取的新生,还需交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原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军人被免试录取的新生,还需交验士兵退役证原件。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后,须与录取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承诺书。学生签订的承诺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新生入学后学籍注册期间,录取院校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录取院校应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录取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签承诺书的考生,录取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录取院校负责,清退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关注公众平台
  • 扫描添加微信
©2020~2028 江西伴我学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成人继续教育网 咨询电话:0791--86178795 网站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61号伴我学大楼4楼(江西科技管理专修学院)
全国服务热线:400-062-0207
赣公网安备 36011102000103号 备案号:赣ICP备12007575号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获取途径均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侵权信息